“知本”變“資本”金融杠杆不可或缺
———謝商華委員談加快構建知識產權金融生態體系
欲要“知本”變“資本”“知產”變“紅利”,實現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化、產業化、商業化、資本化和証券化,實現以知識產權形式表現的創新成果的商業價值最大化,金融的杠杆力量不可或缺。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主任謝商華對此深有體會。
知識產權金融是知識產權和金融資源融合的產物,是市場價值不可估量的大產業,是推動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破解知識產權與經濟、產業、科技融合發展瓶頸的有效手段。“我國知識產權金融還處於起步階段,主要存在戰略頂層設計不充分,尚未納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體系,與我國知識產權大國、金融大國地位不匹配等問題。”謝商華表示。
“市場經濟知識產權基礎不充分也是制約產權金融化的核心。”謝商華分析說,在產權意識產權制度方面,有形資產的產權意識根深蒂固,體系也相對健全,適應知識產權金融運行的法律制度機制還有待完善,同時也存在知識產權金融人才缺乏的問題。
為此,謝商華提出,構建一個完整的知識產權金融生態體系,從國家戰略層面確立知識產權金融地位。“關鍵是要保証知識產權從進入金融體系之后,就能夠以各種各樣的方式離開金融體系,知識產權金融的各方參與主體能夠實現互惠互利、共存共榮和可持續發展。”
而在構建知識產權金融生態體系的邏輯關系中,謝商華認為,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制度機制,可以為培育高價值知識產權提供保障。在知識產權與金融完成對接過程中,價值越高的知識產權,獲得金融支持的可能性就越大,金融機構風險相對就越小。
那麼,創新知識產權金融制度和產品,就為知識產權轉化轉移提供了制度和資金支持。
“因此,在構建知識產權金融生態體系中,大家面對知識產權金融這一新生事物,則需要更新金融理念和制度,建立健全支持知識產權金融服務的財政政策、稅收政策、人才政策等,建立起由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企業和金融機構積極參與構成的較完整的知識產權金融風險分擔制度和政策框架,創新知識產權與金融融合發展模式,大力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保險、信托、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和知識產權証券化等金融模式,探索推進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財金互動等工作。”謝商華為此特別強調。(劉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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