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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永青被指抄襲,一句道歉為何這麼難

2019年03月05日08:47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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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葉永青被指抄襲,一句道歉為何這麼難

克裡斯蒂安·西爾萬1986年作品。

葉永青1995年作品。

西爾萬1985年作品。

葉永青1994年作品。

【娛情分析】

前情回顧

最近幾天,一起抄襲事件的發生,徹底攪動了整個文藝圈,也引發了社會的極大熱議。抄襲者為我國當代著名藝術家葉永青。可以說葉是我國當代藝術圈的一名老將了,為人師表幾十年,不僅是四川美術學院的教授,還有著廣泛的社會知名度、影響力,為我國“西南藝術群體”乃至整個當代藝術界的代表性人物。但此次卻遭到了比利時畫家克裡斯蒂安·西爾萬(Chiristian Silvain)的明確指控,稱其畫作為抄襲。當事人明確表示,葉永青抄襲了他於上世紀80年代創作的作品,“鳥、鳥巢、鳥籠、紅十字架、飛機……一切都在那裡!除了我的名字,否則看起來根本就是一樣的!”

此事件已登上比利時各大媒體,並引起了當地的廣泛爭議,均認為這樣的抄襲行為難以置信。再加上葉本人的作品也經常會在歐美、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多家知名拍賣行上拍,所以此事件一經曝光,也迅速被世界各地所關注。

學術圈和批評家“失聲”讓公眾失望

對於葉永青作品的定性,輿論眾說紛紜。一方面,有的人對葉的藝術抄襲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指責和批評,有的人則試圖為其進行開脫與辯護。但對於真正熟悉、了解當代藝術的明眼人來說,葉永青的創作確實屬於抄襲行為,這幾乎是毫無疑問的,而非一些媒體或評論家所講的,所謂“有意識的模仿”,或是以當代藝術常用的“借鑒”“挪用”“移植”等概念和說辭,來混淆視聽、顛倒黑白。

另一方面,時至今日,葉永青本人並沒有出面對此事件發表自己過多的態度和意見,仍沒有給公眾一個相對及時、真誠、合理的態度和解釋。外界唯一看到的消息是,《南方都市報》記者曾第一時間聯系到葉永青,葉也僅僅回復稱“我們正在爭取與這位藝術家聯系。這是對我影響至深的一位藝術家”,而別無他言。可即便再如何“影響至深”,也斷然不能成為涉嫌抄襲的理由和借口!當事人的回應,顯然有些含糊其辭、避重就輕了,也並沒有撇清與克裡斯蒂安·西爾萬的聯系,如此輕率、敷衍的回應,公眾顯然是不買賬的,也無法接受和原諒。我想這也是近幾天來此事件不斷發酵的一個重要原因。

因此對於此次葉永青抄襲事件,稍微用心就會發現,目前大概形成了兩種不同的反應,即公眾對其藝術抄襲行為表現出了極大的憤慨和批判,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而學術圈,尤其是批評家群體,卻至今也罕見有真正批評的聲音發出,基本是一片沉默,尤其是以前對其有過溢美之詞的評論家們,此刻更是一言不發。不能不說這是一種非常奇怪且可怕的現象,從中也多少能夠看出,當代藝術領域究竟存在著怎樣一種不健康的價值觀,以及多麼灰色的關系紐帶、利益鏈條,以至於批評家們在面對社會問題時,竟選擇集體性失語,連最起碼的職業操守、基本的社會責任感都惘然不顧,這也是非常令人失望、可悲的地方。

作為真正的批評家,這個時候觀點一定要鮮明,而不應該選擇沉默,或在中間“和稀泥”,牆頭草兩邊倒,充做“和事佬”,既想亮明所謂批評家的姿態,又不想得罪當事人,這種看似客觀公正的“太極式”評論,不僅會喪失掉批評家應有的立場,也將導致批評的無力,甚至無效。需要清楚的是,抄襲就是抄襲,偷了就是偷了,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沒什麼可狡辯、袒護的,一定要實事求是、就事論事。另外,大眾批評葉永青抄襲,也並非如一些人所說的在否定中國當代藝術,一碼歸一碼,有些評論家顯然是杞人憂天了,當然也不排除是在間接維護既得關系、利益等的嫌疑。

藝術家要兼具自律和原創性

無論從專業角度分析,還是其中一方的明確指控,另一方閃爍其詞,抄襲行為肯定是現實存在的。既然如此,作為被指抄襲一方,為什麼就不能坦誠認錯、道歉呢?

所以這裡其實涉及藝術家做人的原則、從藝底線等問題。直言不諱地講,當代藝術在中國發展幾十年,抄襲行為可以說一直都存在,公眾對此也似乎早已麻木、見怪不怪了。其實不止公眾,就連所謂的專業圈,尤其是學術圈、批評家群體,對此也似乎早已無動於衷,也不願多提及。很多時候他們對抄襲行為竟給予了極大寬容和諒解,甚至會為其袒護、“洗白”,這也是令人不可思議,難以理解的地方。

難怪有人開玩笑說,指不定抄襲者還會為自己的名字上了熱搜,成了“流量擔當”偷著樂呢。在傳播領域,當代藝術圈的確存在如此的想法和行為,他們一心想出名、出大名、大出名,而往往不擇手段,不考慮對社會的影響。當然希望此想法和行為不會發生在葉永青教授身上。

總之,以上因素如今都在極大縱容著抄襲者膽大妄為的做派。從這樣的事實看,中國的當代藝術家們,的確應該從根本上,從做人與從藝的原則和底線上,重新審視和檢討一下當代藝術在發展過程中究竟存在著哪些問題,如何更好地予以解決和改正。

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講,對葉永青抄襲事件的曝光、熱議,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至少會給抄襲者,給整個當代藝術圈一次必要的提示和警醒,即作為當代藝術家,不僅要真實、本分,堅守道德良知與藝術自律,還要具有原創力和原創精神。須知,無論對當代藝術,還是傳統藝術而言,抄襲都是可恥的,也終究不會被看好,甚至會被臭罵、唾棄,唯有真正具有原創性的精品佳作,才會真正贏得大眾的喜愛,贏得學術的尊重,贏得藝術史的垂青和銘記。

所以一定不能再心存僥幸,抑或試圖繼續通過抄襲、剽竊等坐享其成的方式欺世盜名,否則終究會自食其果。在今天這樣信息發達的時代,很多見不得光的想法和行為,都將會暴露於眾,都將會得到應有的懲罰,不過是時間早晚問題罷了。

抄襲“零容忍”,淨化創作環境

通過此事件,當代藝術圈也應該有一次大的調整和轉變,不允許再有渾水摸魚、欺騙公眾等事情發生,要積極做好自身行業規范與創作環境的淨化。當然在此方面,無論是藝術家本人,還是批評家、媒體、大眾,都要合力參與其中,共同促進當代藝術圈的蛻變和升級。

同時對於當代藝術市場而言,也需要深刻反省。葉永青的抄襲作品之所以能夠持續被看好,並獲得大賣,而且價格不菲,與一直以來不正常的藝術品市場不無關系,其中的確存在很多問題。盲目追捧、惡意炒作等行為倘若不能得到有效打擊和管制,最終受傷害的必然是市場本身。而對於真正的收藏來說,應該在充分認識藝術家人品修養,以及創作水准的綜合前提下,再慎重介入,而非有錢就可以任性,甚至胡來。

我國內地法律對文藝創作侵權行為至今也並沒有一個具體、明確的規定,處罰的力度也相對較輕,這也便使得抄襲者更加有恃無恐。但同樣對於抄襲行為,不管是國外,還是我國香港地區,都有著嚴格的處理態度和方式。據相關專業人士透露,葉永青本身是大學教授,此類明顯的抄襲,在香港極有可能會被開除公職,而且以后所有的院校都不會再接受他。如果情況嚴重,還要進監獄,屬於重罪,會按盜竊知識產權罪論處。所以,如果在內地也能夠有類似嚴厲的法律法規和執行力度,很大程度上是完全可以減少,甚至杜絕抄襲、剽竊等行為發生的。

另外,作為葉的“東家”,其工作單位——四川美術學院,至今沒有對外表達自己的立場和態度,沒有給公眾一個滿意的說法。所以這也成了讓大家無法接受和諒解的另一重要原因。同時也難免進一步增加和激化公眾對當代藝術圈,以及相關單位與部門是否真的存在某種利益上的關聯或庇護等問題的更大質疑和責問。

藝術創作上的抄襲,理應要有“零容忍”的姿態,絕不能姑息縱容、任其發展,否則隻會導致原創力越來越萎縮,抄襲行為越來越猖獗,最終受害的不僅是原創者本人,還會殃及整個社會。

當被抄襲者已經進行明確指控的時候,當眾多專家對抄襲行為已經確認無疑的時候,當自己對外回應也已經閃爍其詞的時候,道歉真就那麼難嗎?我想,當前大眾最期待看到的,也是很關鍵性的一步,也許就是葉本人的一句遲到但仍真誠的道歉,以及葉的“東家”——四川美術學院的一份遲到但仍認真嚴肅的聲明。

□王進玉(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會員)

葉永青作品圖片均來源雅昌網,西爾萬作品圖片來源其社交媒體。

(責編:龔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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