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自媒體侵權當休
自媒體快速發展,“洗稿”一度成為行業熱詞。所謂“洗稿”,實際上是對別人原創內容進行篡改、刪減,變成一篇“新文章”的過程,本質上,這是一種剽竊行為,屬於侵犯著作權的一種。隨著網絡傳播技術的發展,形形色色的著作權侵權糾紛屢屢見諸報端。尤其在微信、微博兩大平台上,無論是未經許可摘編整合、歪曲篡改原作,還是未經許可轉載新聞作品,自媒體侵權案件呈上升態勢。
自媒體侵權亂象背后是巨大的商業利益誘惑。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中國版權產業經濟貢獻”調研數據顯示,2016年版權產業佔中國GDP(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7.33%。面對如此龐大的市場規模,某些利欲熏心的投機者嗅到了商機。在某洗稿網站上,使用者把“待洗”文字復制到網頁上,幾秒鐘就能生成一篇偽原創文章。相比真正付出時間、金錢和精力的原創者,剽竊者隻需動動手指,就以極低的成本獲得了別人的智力成果,並以此收獲高額利潤。
侵權行為擠壓原創者的生存空間,其衍生的“破窗效應”損害了自媒體行業的內容生態,導致整個行業陷入信任危機。對此,無論是監管部門還是網絡平台都在採取行動。2018年7月,國家版權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門啟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2018”專項行動,利用4個多月的時間開展3項重點整治,網絡轉載版權專項整治就是其中之一。與此同時,一些平台通過技術升級、浮動比對等手段,加強對刷量、洗稿等侵權行為的監測。
由於侵權事實認定難度大、維權成本高等問題,目前,對原創作品的保護思路大多停留在“一告一賠”“一訴一罰”的階段﹔同時,由於當前的注意力經濟衍生出的新型業態尚處於早期發展階段,一些原創作品保護機制無法跨平台使用,給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機。未來,應當從完善法制建設和提升侵權事實認定的技術手段兩方面下工夫,為原創內容生產者提供良好的氛圍。
說到底,尊重知識產權、恪守誠信底線理應成為自媒體人的自覺素養。加強版權保護,不僅是推動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題中之義,還應當成為互聯網空間的廣泛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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