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肯尼亞外觀設計專利

近年來,隨著我國企業不斷走出去,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注重在海外進行專利布局,除了歐、美、日、韓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外,非洲的部分國家也成為我國一些企業重點布局專利的國家,比如肯尼亞等。
根據肯尼亞《2001年工業產權法》(Industrial Property Act,2001)規定,工業外觀設計被定義為“any composition of lines or colours or any three dimensional form whether or not associated with lines or colours, provided that such composition or form gives a special appearance to a product of industry or handicraft and can serve as pattern for a product of industry or handicraft”。也就是說,肯尼亞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隻與產品的由其形狀、配置、圖案或裝飾所呈現的外部表現有關,同時外觀設計專利不保護產品的建造方法或功能。本文中,筆者將通過專利申請、文件提交、圖片格式、免責聲明、如何續展等方面的內容來介紹肯尼亞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以期為相關專利申請人提供參考。
申請途徑多元化
肯尼亞是非洲地區知識產權組織(ARIPO)的成員國之一。肯尼亞的外觀設計專利可以通過《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下稱巴黎公約)途徑提交單一國家申請獲得專利,也可以向非洲地區知識產權組織遞交專利申請來獲得知識產權保護。如果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交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提交期限為自最早申請日起的6個月內。
需要提交的文件
根據要求,在肯尼亞提交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需要提交的文件有:提交兩件相同的外觀設計樣本﹔提交線條圖(drawing)、照片(photographs)或其他圖形,並且需要指明該外觀設計將使用的產品﹔提交一份新穎性說明﹔提交一份委托書﹔若要求了優先權,還需要提交優先權証明文件﹔若優先權申請不是英文的,還需要提交一份認証的優先權文件的英文譯文﹔若申請人不是設計者,還需要提交一份權屬聲明,証明申請人有權提交該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圖片格式有要求
目前,肯尼亞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尚未規定具體應提交圖片的數量,但是要求必須包括足夠數量的產品不同面,必須毫無疑問地提供產品形狀、配置、圖案和/或裝飾的精確特征。
若提交的是一組產品外觀設計,則需要提供成套設計中不同產品的各個面。不過,大多數情況下,透視圖是最重要的展示產品的圖片。
免責聲明要重視
通常情況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圖片上除了注明圖片名稱,如“透視圖”“仰視圖”等外,不應包含任何文字、數字或其他描述性介紹。若不相關的文字等內容確實包含在圖片上,那麼專利申請人應附上免責聲明。
不予授權的主題
在肯尼亞,一些類別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是不能被授權為專利的,具體如下:雕塑作品、建筑物、繪畫作品、雕刻作品、搪瓷作品、刺繡作品、攝影作品以及其他類似的純藝術﹔該外觀設計是在已知的外觀設計上進行單一色彩上的變化﹔該外觀設計的特征是與產品所要執行的功能所對應或者是由該功能所決定的。
申請程序需注意
提交專利申請后,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將被分配一個申請日和申請號。之后,肯尼亞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將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進行形式審查﹔若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通過了形式審查,該主管部門將會執行一個新穎性檢索﹔根據檢索結果,若該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被認為是缺乏新穎性的,那麼審查部門會下發駁回通知書,而申請人有2個月的時間對該駁回通知進行書面陳述意見,也可以在該期限內申請聽証會﹔在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通過審查后,該專利申請將會在肯尼亞公報或工業產權雜志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的60天內,任何第三方可以提出異議。異議通知中必須寫明理由﹔異議期滿,肯尼亞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會下發專利証書。
保護期限和續展
肯尼亞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提交日起5年,可續展2次,每次5年。因此,保護期限最長可達15年。需要注意的是,首次續展費必須在第1個5年期限屆滿前的12個月內繳納,此外,有6個月的寬限期。
續展費期限屆滿之后的1年內,若無法續展的情況超出專利權人的控制范圍,那麼外觀設計專利權人或任何有權者都可以要求權利恢復。
有權排除第三方
肯尼亞外觀設計專利權所有人有權排除任何第三方在產品工業生產中仿制該外觀設計,有權排除任何第三方進口、許諾銷售和銷售仿制該受保護的外觀設計的產品,有權排除任何第三方為了許諾銷售或銷售仿制該受保護的外觀設計的產品而備貨的行為。(王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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