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法院這一年:可在線審理 開庭用時節約65%
圖為杭州互聯網法院正在審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糾紛案件。
新華社記者 翁忻旸攝
面對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我們要運用技術思維和手段推進司法創新,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2017年可以說是網絡時代中國司法的創新年。這一年的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同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確依托杭州鐵路運輸法院,試點設立專門審理涉互聯網案件的杭州互聯網法院。8月18日,世界首家互聯網法院在杭州揭牌,開啟了互聯網司法的新篇章,標志著網絡化成為智慧法院建設的一個鮮明特征。
一年多來,杭州互聯網法院緊跟科技發展趨勢,充分發揮“先行先試”優勢,創新審判機制,探索網上訴訟流程、優化訴訟服務、提升審判質效,穩步推進各項試點改革工作,已經探索形成“六平台三模式一體系”的互聯網法院建設杭州樣本。
“六平台”是指網上訴訟平台、在線調解平台、電子証據平台、電子送達平台、在線執行平台以及審判大數據平台,形成互聯網司法的統一大平台,可以讓打官司“一次都不用跑”。特別是其中的電子証據平台,在全國首次使用區塊鏈技術作為電子証據的存取方式,實現電子數據的全流程記錄、全鏈路可信、全節點見証。
“三模式”是指突破時空限制和自然人法官裁判的身份限制,在審理上形成在線審理、異步審理和智能審理三種模式,將線下法庭搬到線上。凡當事人同意在線審理的案件,100%在線開庭審理。當事人可利用空余時間,不同時、不同地、不同步參與訴訟活動,讓身處不同地方的當事人通過在線方式順利參加庭審、完成訴訟。異步審理適用率正在穩步提升。為突破自然人法官裁判的身份限制,緩解案多人少矛盾,互聯網法院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研發智能化審判系統,通過大數據挖掘、知識發現、圖譜識別和風控點提取,智能生成包含判決主文的裁判文書,實現特定案件從立案到裁判全程的較高智能化,將法官從繁重的簡單重復勞動中解放出來。
“一體系”是指以規范互聯網司法程序為目標,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創建全覆蓋的網上訴訟規則體系。針對在線訴訟流程的規范性、訴訟主體身份的可查性、當事人在線行為的可控性、電子証據認定的可信性、在線審理模式的高效性等網絡化審判中出現的新問題,探索形成涉網案件審判的程序規則和操作指引。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吸收杭州互聯網法院網上訴訟規則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出台了《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通過對互聯網案件的有效裁判,互聯網法院已成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排頭兵。截至2018年10月,杭州互聯網法院共受理各類互聯網案件14000余件,審結11700余件。相比傳統審理模式,杭州互聯網法院“用互聯網方式審理互聯網案件”展現出巨大優勢。例如,開庭平均用時和審理期限分別比傳統審理模式節約65%和25%,99%的案件當事人息訴服判,其中的生效裁判自動履行率高達97%。可以說,互聯網法院的審判質效顯著提升,司法權威得到社會各界廣泛認可,推動互聯網營商環境明顯優化,網絡空間治理能力持續增強,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更加直接。
面對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我們要運用技術思維和手段推進司法創新,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從技術角度分析,案件中往往包含事實問題和法律問題。事實問題是需要証據証明的問題,其關鍵技術是証明責任分配以及証據真實性、合法性與關聯性的認定和証據鏈的形成。法律問題是法律理解和解釋的問題,其關鍵技術是法律解釋方法以及法條適用援引。其中,不少問題可以借助復雜算法和高端算力的支持來形成結論。
這就預示著:未來線上司法有很大發展空間,線上司法各節點將盡可能智能化,最終形成線上線下、有線無線、內網外網協調一致、方便實用、互聯互通的“平台+智能”司法運行圖景。屆時,管轄爭議、案多人少、送達難、執行難就可能成為歷史,全透明、可回溯的裁判過程將實現全方位的司法公開,大幅提升司法質效。
互聯網法院的成功探索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成果,是貫徹網絡強國戰略的生動實踐,已經成為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一張亮麗名片。2018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增設北京互聯網法院、廣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這是司法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趨勢的又一項重要舉措。展望未來,以網絡化為重要特征之一的智慧法院建設必將成為中國對人類法治文明作出的重大原創性貢獻。
(作者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