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知識產權>>首頁滾動

淺談新聞報道類的“洗稿”

2019年01月18日08:46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小字號

近日,因為自媒體呦呦鹿鳴的《甘柴劣火》一文,“洗稿”的話題再次進入公眾視野。那麼,什麼是“洗稿”?它和抄襲又有什麼區別?

大約一年前,據《紐約時報》的報道,借助反抄襲軟件,有兩位研究者發現莎士比亞在創作《李爾王》《麥克白》《理查三世》《亨利四世》及其他劇作的時候,曾“參考”過另一位不知名作者某份未曾發表的手稿。為了佐証自己的發現,其中一位研究者用了一款叫WCopyfind的反抄襲軟件,這款軟件能搜索出該手稿和莎士比亞劇作裡的常用詞和詞組。事實上,上述新聞中所使用的鑒別方法,在版權侵權比對方法中被稱為“字面比對”,曾一度流行。在我國,早期的版權侵權以“逐字抄襲”為主,但由於法律風險太大,后來的行為人開始採取更為隱秘和“高明”的方式,其中一種,就是“洗稿”。這種“高明”手法的出現,使得前述傳統的“字面比對”侵權鑒定方法一度失靈。

“洗稿”和抄襲的區別

其實,關於“洗稿”和抄襲的區別,很多苦於完成語文暑假作業的小學生已經深有體會:所謂抄襲,就是大篇幅原封不動地抄襲別人的作文,雖然省事但是一旦被發現就會遭到重罰﹔與之相對,如果對他人作文的主要情節、核心內容進行照搬,但是同時使用了近義詞句替換、敘事順序打亂、人物情節置換等高明手法,不但難以被發現反而很容易收獲老師的表揚。這種小學生抄作文的技巧進化到成人世界的創作秘訣,就成為了目前為公眾所熟知的熱詞——“洗稿”。

簡單來說,一篇文章,分為四個層次:一是文章的主題思想﹔二是文章內容的框架布局﹔三是每個段落內的基本要點﹔四是每個段落的具體詞句表達。典型的抄襲就是不但抄主題思想、框架布局、段落要點,而且把復制行為貫徹到了對每句話和每個詞上,因此抄襲與否,把兩篇文章放到一起,結論立見。而“洗稿”的不同則體現在忠誠再現文章的主題精華、邏輯布局、大意要點,但在具體的詞句表達上則進行靈活的同義變換和調整演繹,有時甚至在段落布局上也進行簡單的位置變換,這導致原著作者往往對“洗稿”雖有某種似曾相識之感,卻無法像對抄襲那樣進行酣暢淋漓的口誅筆伐。抄襲他人作品不但有悖道德而且涉嫌版權違法﹔與之相對,將他人文章進行“洗稿”不但具有一定的隱秘性,而且根據“思想表達二分法”,被“洗稿”的作者對洗稿者的譴責有時還會招來對方理直氣壯的反駁,因此也被稱為“隱匿型抄襲”。所謂“思想表達二分法”,指的是法律隻保護作品的表達,而不保護作品表達所體現的思想。這一原則的本意是為了保護人們基於同一觀點可以自由地進行言論表達,防止思想觀點被少數人壟斷,但是事到如今,卻不幸淪為很多“洗稿”者的托詞。此外,專業軟件工具的出現,也使得“洗稿”更為簡便。據報道,2016年熱播的某古裝劇的原作早在2013年前就被指涉嫌抄襲219部作品,有知情人士推測,這很可能就涉及到使用了帶有“洗稿”功能的“寫作軟件”。

“洗稿”可能構成侵權

以時事新聞報道為例,對他人時事新聞報道進行“洗稿”的人,面對質疑和責難,經常會嫻熟地拎出一條高冷、專業的抗辯理由,即“時事新聞不受版權保護”。眾所周知,單純的隻有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的簡單“時事新聞”的確是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但問題的關鍵,在於“洗稿者”洗稿的對象,常常並不是簡單的“時事新聞”,而是加入了獨創性內容的“時事新聞作品”,而這,正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那麼,二者如何區分呢?

所謂的“時事新聞”,在著作權法上僅指單純事實消息,一般理解為僅由五個W新聞要素(when,who,where,what,why)組成的簡單事實報道。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從各種媒體接觸到的時事新聞報道卻不僅僅只是單純的事實消息,而是加入了獨創性表達內容的“時事新聞作品”。例如,數年前,關於一起“無良商販用工業鬆香拔鴨毛”的社會新聞,出現了下面兩種形式:

其一,某市一家禽批發市場,攤販用工業鬆香給鴨子拔毛,一分鐘搞定。

其二,在某市一家家禽市場,記者看到這裡的鴨子隻要一分鐘就可以變得皮毛干淨,而一般手工拔毛通常需要二三十分鐘的時間。這些看上去白淨的鴨子到底使用了什麼快速拔毛的方法呢?記者在與攤販的交談中終於發現了隱藏在其中的秘密。攤販將鴨子扔進熬煮有工業鬆香的鍋裡,然后再投入水缸中,清洗干淨,拔毛過程就完成了。經過工業鬆香拔毛的鴨子看上去白白淨淨,可是這種鴨子是危害人體健康的。工業鬆香經過高溫熬制之后會產生致癌物,而經過工業鬆香拔毛的鴨子體內會滲透進這些致癌物,長期服用會損傷肝腎甚至致癌。按照我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工業鬆香是不允許用於食品的。商販為了經濟利益而置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於不顧,良心何在?

不難看到,雖然兩則新聞報道的內容相同,卻在表達形式上區別明顯。第一則新聞隻交代了新聞的地點、人物、事件,沒有附加任何的修辭、評論,是典型的“不帶作者任何理性或者感性成分”的單純事實消息﹔第二則新聞雖然報道的是同一個事實,卻用詞形象,細節生動,內容翔實,而且在報道事實的同時還鏈接了相關的健康知識和法律規定,並加入了簡短的評論,表明了作者的價值判斷和輿論導向,具有鮮明的個人風格,已經具有了作品的特質。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從各種媒體接觸到的時事新聞信息大多不是單純的“時事新聞”而是“時事新聞作品”。隨著現代新聞媒體事業的發展,新聞報道再也不僅僅是簡單平面的消息傳遞,而是整合了新聞背景、細節描述、專家解讀等眾多內容在內的獨特資訊,是文字描寫、細節勾勒、鮮活評論等多種表達形式的結合。對於這種並非單純事實消息的新聞報道,完全可以構成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如果未經許可對其整體或者某個段落、部分進行同義變換、句序打亂,略作增刪,隻要數量和情節達到一定程度,就仍可能違反著作權法,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在曲藝界,有種說法叫“捋葉子”,即竊取別人的創意構思或精華表達並改頭換面,盡管不違反法律,但為業內人士所不齒。同樣,盡管在法律上對於“洗稿”的認定和規制還存在一定的“灰色地帶”,但是對於“洗稿”的實質如今早已眾所周知,並遭到媒體公眾一致的抵制和譴責。2018年底,微信發布公眾平台“洗稿”投訴合議規則,並對“洗稿”作出了定義,即指“採用同義詞更換、語序轉換、段落變換、增刪非關鍵詞語等手法生產內容,導致與他人作品主題、觀點、大綱、素材、邏輯、結構、表達、描述高度相似,違反平台運營規范的行為”。不難看到,時代發展至今,個性原創早已八面來風,抄襲“洗稿”遲早四面楚歌。(袁 博)

(責編:王小艷、王珩)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