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版權!金莎為翻唱鐘情歌曲發聲明尋著作權人

四萬人的關注能找到愛爾蘭歌曲《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s》的著作權人嗎?12月16日,歌手金莎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公告,希望找到上述歌曲的著作權人以獲得翻唱許可。金莎稱,她歷經3年不懈努力,甚至通過愛爾蘭詞曲著作協會仍未能找到該曲的全部著作權人,最終她選擇向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預交著作權使用費,並在個人社交媒體上公布多種聯系途徑,期待相關著作權人能與之溝通使用事宜。
近年來,屢有歌手在未經授權商業翻唱他人歌曲被曝光甚至被訴訟后,稱此前聯系不上著作權人。事實上,往往隻需在社交媒體上簡單地“@(提及)”一下、留個言,或是通過權利人在網絡上的公開信息聯系相關單位,就可以輕鬆找到大多數權利人。實在難以聯系上,也可以通過音樂著作權協會預付費的形式,讓權利人知悉后可以第一時間收到使用費。金莎在尋找多年前創作的、著作權轉讓情況復雜的外國歌曲著作權人多年未果后,尚可以用預付費並公開說明的方式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那些聲稱“找不到”權利人的歌手,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對於很多歌曲著作權人而言,作品的使用收益並非其主要收入來源,許多權利人考慮到宣傳力度、未來合作、扶持后輩等因素,僅要求少量費用甚至放棄。對著作權人和社會公眾而言,對權利人的付出和作品的價值予以足夠的尊重,比使用收益更為重要。歌唱組合“旭日陽剛”多次在商業演出中翻唱歌手汪峰作品《春天裡》並備受好評,汪峰得知后通過經紀公司與之溝通,提出“旭日陽剛”方面應付使用費,汪峰願將收到的費用全額捐贈給“旭日陽剛”以支持他們的音樂事業。然而“旭日陽剛”反在媒體上公開抱怨汪峰小氣。一怒之下汪峰發函禁止其再進行侵權行為。
誠然,由於司法程序原因甚至是運氣因素,維權成本高、侵權成本低,導致一些未經授權的翻唱者對侵權有恃無恐。但大多數翻唱歌手最終發現,侵權為自己帶來的長遠損失遠大於獲得許可的付出。彼時剛剛登上春晚、受到全國人民喜愛的“旭日陽剛”,因成名曲《春天裡》被禁唱,從此黯然失色,最終退出音樂界﹔選秀歌手徐歌陽未經授權多次商業翻唱《追夢赤子心》,並對著作權人GALA樂隊惡語相向,導致如日中天時作品被各大音樂軟件下架,最終泯然眾人﹔哈薩克斯坦歌手迪瑪希翻唱《歌劇2》在華一夜爆紅,著作權人俄羅斯歌手維塔斯一紙律師函漂洋過海,“進口小哥哥”的天籟之音被迫沉寂……不規范的翻唱讓自己的事業“翻船”,不尊重著作權的后果可見一斑。
幸而,越來越多的歌手發揮社會影響力,號召全社會尊重著作權。歌手李健每次計劃翻唱他人歌曲時,都提前與對方溝通請求許可,即使對方出於尊崇等原因謝絕付費,他也堅持支付使用對價,並多次高調呼吁“創作人應該得到尊重”。誠如李健所言,歌手應當以身作則,維護著作權,才能促使文化產業更好發展。
當然,現實中確有難以找到權利人的情況,如金莎的3年追尋,結果仍未可知。隻要歌手與經紀公司盡到所能,展示出足夠的尊重,即使一時難以完成許可流程,也能保護權利人權益,向社會傳遞正能量。同時,我們也期待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建立更完善的著作權管理模式,為尊重著作權的人搭設橋梁,讓創作者勞有所得,讓音樂之聲永世流傳。( 琳 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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