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知識產權>>首頁滾動

使用NBA元素當心侵權

2018年12月05日09:29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小字號
原標題:使用NBA元素當心侵權!

作為全球知名籃球賽事,NBA聯賽可謂家喻戶曉,不少公司希望獲得授權開發周邊產品。也正因如此,會有個別企業因擅自將NBA球星形象進行卡通化而吃上官司。

因認為成都藍飛互娛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藍飛公司)、青島零線互動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下稱零線公司)以及廣州暢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暢悅公司)上線運營的“萌卡籃球”游戲使用了NBA現役球員、退役球員、主教練、管理層的卡通形象、姓名、綽號等多項NBA識別要素,其行為不僅涉嫌構成商標侵權,還涉嫌侵犯NBA特征識別庫所享有的財產權益,構成不正當競爭,美商NBA產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美商公司)、上海蛙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下稱蛙扑公司)將三被告共同起訴至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於2017年5月5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三被告構成侵權,依法判令其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償二原告經濟損失等300萬元。三被告不服,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廣東高院)提起上訴。近日,廣東高院就該上訴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

因NBA聯賽具有廣泛知名度且該案一審與二審均認定包括NBA球星形象在內的NBA集體形象構成商品化權益,擅自在游戲中將其進行卡通化使用,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相關法律問題較為新穎,頗具典型性。

提起侵權訴訟

美商公司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起訴稱,經過70余年的發展和運營,NBA聯賽已成為全球最具影響力的籃球比賽之一,公司組建目的就是為了幫助美國職業籃球聯盟及其成員獲得與籃球運動相關的任何識別標志的權利並進行使用。美商公司為NBA知識產權、集體肖像權、無形財產權的持有方,同時,就NBA集體形象享有集體肖像權,對NBA特征識別庫享有民事權益。基於原告美商公司的授權許可,蛙扑公司有權在手機NBA游戲中使用NBA標識、NBA集體肖像權、NBA特征識別庫,並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使用上述NBA標識、NBA集體肖像權、NBA特征識別庫等。

萌卡籃球是一款以NBA為題材的休閑競技游戲,在游戲中,玩家扮演一名球隊經理,通過不斷補強陣容、培養球星,打造自己的強力球隊,在各級比賽中角逐。該游戲的首次發表時間是2013年12月5日。2014年2月,零線公司以萌卡籃球游戲軟件的著作權人身份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網站進行了著作權登記。萌卡籃球游戲上線后,可通過91網、應用酷、蘋果商店等數十家游戲平台提供免費下載。此外,該游戲還可在暢悅公司經營的手游通網站上下載。

萌卡籃球上線后,美商公司經比對認為,藍飛公司、零線公司在游戲中使用“萌卡籃球圖文字樣”、注冊使用mcnba.com域名以及使用“萌卡籃球是一款以NBA為題材的休閑競技游戲”的表述,涉嫌構成商標侵權﹔二公司在游戲上使用多名NBA現役球員、退役球員、主教練、管理層的卡通形象、姓名、綽號的行為,涉嫌侵犯美商公司所享有的NBA集體肖像權,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二公司在游戲上使用多項NBA識別要素的行為,涉嫌侵犯了美商公司就NBA特征識別庫所享有的財產權益,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暢悅公司為二被告的上述行為提供便利,且收到警告函后未停止幫助行為,涉嫌構成共同侵權。

據此,美商公司與蛙扑公司將三被告共同起訴至廣州知識產權法院。

當庭否認侵權

對於被告美商公司與蛙扑公司在一審中的指控,三被告不予認同,並進行了抗辯。

被告藍飛公司、零線公司共同辯稱,一方面,首先,沒有充分証據証明美商公司享有NBA知識產權、集體肖像權、無形財產權等權利﹔其次,原告提交的証據不足以証明NBA是馳名商標,也不能証明本案有認定該商標馳名的必要性﹔再次,原告所主張的NBA特征識別庫不屬於法律保護的對象等。另一方面,首先,被訴游戲未出現對NBA商標的使用﹔其次,被訴域名是零線公司合法注冊的域名,mcnba系中文字拼音首字母的組合,並未侵犯NBA注冊商標專用權﹔再者,被訴游戲中的卡通人物是被告零線公司完成的獨創作品,與NBA球員真人並不相像,未侵犯原告的NBA特征識別庫。被訴游戲中的隊徽亦由被告零線公司設計完成,與原告注冊商標不相同不相近似,且被訴游戲對隊徽的使用也不屬於商標性使用等。

被告暢悅公司辯稱,首先,被訴游戲沒有放在自己平台的首頁,其只是提供被訴游戲的下載鏈接,用戶需要搜索指定名稱才能下載﹔其次,公司沒有因被訴游戲獲得收入﹔再次,公司未收到原告發來的警告函,且在收到該案訴訟材料后已將游戲進行下架。

審理焦點問題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包括:首先,該案起訴是否經合法授權,如果是,原告主張被告侵犯NBA注冊商標專用權能否成立﹔其次,原告主張被告侵犯NBA集體肖像權、特征識別庫的財產利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能否成立﹔再次,原告各項訴請能否成立等。

其中,雙方對第二個焦點問題爭議較大。對此,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基於NBA聯盟和聯賽、球星、球隊極高的知名度,相關公眾看到這些使用NBA識別元素的游戲和商品時,就會引發觀賞NBA聯賽的愉悅,產生情感上的共鳴,從而激發購買的欲望。相關証據証明,NBA識別元素可以商品化,且如果商品化使用被某一市場經營者壟斷,其無疑將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佔據更大競爭優勢,贏得更多商業利益。美國職業籃球聯盟(NBA聯盟)是NBA聯賽的創辦者和組織者,經過幾十年的發展,NBA聯賽在世界范圍內都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這種極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歸根到底來源於美國職業籃球聯盟的巨額投入和誠實經營。NBA識別元素商品化實現的商業利益正是這種投入和經營的結果。美國職業籃球聯盟的投入和經營理應得到法律的肯定。因為隻有這樣,努力和付出才能得到回報,辛勤勞動和誠實經營才會受到激勵。故NBA識別元素商品化壟斷使用實現的利益是法律保護的民事利益,應由美國職業籃球聯盟享有。原告所主張的NBA特征識別庫的財產利益實際就是NBA識別元素商品化壟斷使用實現的民事利益。被告辯稱NBA特征識別庫的財產利益不是法律保護的對象,依據不足。

此外,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還認為,萌卡籃球游戲使用NBA識別元素,屬於對這些元素的商品化使用。被告未選擇其他元素卻選擇NBA識別元素進行商品化使用,不是毫無目的的隨機行為,而是希望通過利用NBA聯盟和聯賽的高知名度和美譽度,吸引更多玩家購買其游戲服務,從而獲取更大利益的故意行為。該行為並未得到美商公司許可,屬於搭別人知名度便車,攫取他人勞動成果的行為,無疑違反了誠信原則和公認商業道德,損害了二原告的合法權益,構成對二原告的不正當競爭等。

綜上,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判決被告藍飛公司和零線公司應停止在萌卡籃球游戲使用NBA識別元素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償二原告經濟損失等300萬元,暢悅公司對其中的10萬元負連帶賠償責任。

三被告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廣東高院在近日作出的二審判決中維持了一審原判。(記者 姜旭 通訊員 肖晟程)

(責編:王小艷、王珩)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