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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創作:原創音樂人的歡喜與困惑

2018年11月16日09:08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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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一個原創音樂人的歡喜與困惑

  2015年,17歲的雷雨心攜一首原創作品《記·念》登上了《中國好歌曲》的舞台,並一路躋身“羽·泉”組五強,給觀眾留下深刻印象。在這個少女背后,是一支名為RAiNBOW計劃的“95后”原創音樂團隊。

  2017年3月,RAiNBOW計劃與網易雲音樂達成了為期一個月的獨家授權合作,並同時推出了團隊第三張原創音樂專輯《黃》,數字專輯在首月售出1.3萬余張,創收逾15萬元。今年夏天,他們又與QQ音樂聯合舉辦了首次全國巡回演唱會。但在合作中,團隊負責人林展秋發現,平台方會嚴格限制已獲授權音樂的使用情況,且與平台簽授獨家或非獨家作品授權時所獲得的推廣資源也存在很大差異。林展秋擔心,數字音樂平台的這種要求會限制年輕音樂人的發展。

  在圍繞經典曲庫展開版權大戰之后,音樂內容成為了平台方的角逐對象,各類獨立音樂人扶持計劃層出不窮,以吸引年輕音樂人,擴增音樂版權體量。大多數獨立音樂人則希望通過數字音樂平台獲得更多推廣資源,實現音樂作品版權變現。如何實現利益平衡,是音樂人與平台需要共同解決的問題。

  平衡雙方權益

  在2012年RAiNBOW計劃成立之初,很少有年輕音樂人能夠從校園走向主流音樂市場,獲得社會的認可。但在短短六七年間,陳粒、毛不易、焦邁奇、蔡維澤等越來越多的年輕音樂人紛紛站上舞台。“雖然這些人仍是個例,但至少說明,獨立音樂人與數字音樂平台的結合路徑是可行的。但在合作中,平台方會限制音樂人在與其他平台合作時使用已授權作品,這可能會阻礙歌曲快速變現,因此,年輕音樂人應謹慎簽授獨家版權。”林展秋直言,目前有很多數字音樂平台或版權公司會以非常低的價格甚至零成本來獲取獨立音樂人的作品版權,獲授權期限可能長達10年至15年,這種獨家授權可能會限制獨立音樂人通過其他商業途徑進行作品變現。

  據中國傳媒大學近期發布的《音樂人生存現況與版權認知狀況調查研究報告》(下稱《報告》)顯示,逾40%將作品交由數字音樂平台或版權公司管理的音樂人,更希望借此得到豐富的推廣資源,但對於資源匱乏的年輕音樂人而言,這些平台更為強勢。此外,音樂人的版權授權相關知識也亟待普及,比如在年輕音樂人與平台簽授權時,在平台沒有詳細解釋合同條款的情況下,音樂人很可能忽略“平台可允許他人翻唱授權作品”等霸王條款。

  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看來,往往在獨立音樂人形成一定的作品數量和粉絲基礎后,數字音樂平台的宣傳推廣優勢才能進一步顯現出來,在此之前,平台方很少會給音樂人提供創作企劃幫助,似乎是在做“無本萬利”的事。實際上,數字音樂平台有自己的商業邏輯:由於資源有限,平台方不可能均勻分配資源,而是會把更多資源留給獨家簽約的音樂人和優選作品。“可以通過合同來約束數字音樂平台不得在沒有任何對價的情況下獲得音樂人作品版權﹔也可以考慮給予音樂人追訴權利,允許其從平台未來版權收益中抽取一部分收入。但是,對獨立音樂人的傾斜性保護要有限度,否則會影響到平台方與音樂人簽約的積極性。”劉曉春表示。

  回歸內容創作

  “一個時期的樂壇乃至文化產業需要不斷得到新作品的滋養,我們不用擔心音樂作品出新迭代的速度和數量,而應更多關注作品質量和版權價值。除了思考如何分配作品版權收益以及如何更好地保護作品版權,我們該回歸優質音樂內容的創作,這才是創造版權價值的源頭。”林展秋說道。

  在林展秋看來,要想提升整體音樂創作質量,離不開產業的人才貯備。他介紹道,在1980年至2010的30年間,我國音樂人才貯備充分,經典曲庫存量足,作品版權可以持續變現。然而,隨著數字音樂盜版侵權日益嚴重,音樂創作人才開始大幅流失。在傳媒大學發布的《報告》中也有顯示,直至近年,我國主流音樂學府才逐漸開設流行音樂專業,流行音樂人才的培養和貯備亟待得到更廣泛的關注。

  此外,音樂人缺乏打磨精品的產業環境。據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副教授張豐艷介紹,一直以來,在我國的影視劇、綜藝和游戲等制作過程中,音樂創作投入佔比都較小,音樂人隻能通過大量創作來獲得更多版權收益,難有更多時間精力來打磨精品。

  值得肯定的是,數字音樂平台在話語權得到提升的同時,也在逐漸承擔起更多責任。自2017年起,蝦米音樂“尋光計劃”、網易雲音樂“石頭計劃”等獨立音樂人扶持計劃開始幫助音樂人進行創作企劃,如設計創作主題、打造完整專輯等。騰訊音樂則接連推出了“眾創+音樂”開放策略平台和“QQ音樂巔峰LiveHouse”項目,意在為獨立音樂人及優質原創作品提供創作環境、宣發推廣、版權管理、互動體驗、票務銷售、在線直播等全方位服務。“幸運的是,我們趕上了一個數字音樂平台、版權公司對年輕音樂人越來越開放、友善的時期。”林展秋表示。他也同時指出,數字音樂平台應當更多顧及到獨立音樂人的作品變現需求,主動為音樂人提供更多權益保護。“年輕的中國新音樂人們躬逢其盛,樂在其中,任重道遠,還需努力。”他總結道。(李楊芳)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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