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版權糊涂賬 該清理了!
2018年11月10日,河南洛陽,市民在一家KTV點歌器上點選陳奕迅的《十年》
近日,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發布公告,要求卡拉OK營業者下架6609首歌曲,一石激起千層浪。隨后又有消息稱,多家已經向音集協繳納版權費的KTV正向音集協發起訴訟。11月13日,音集協代理總干事周亞平給出最新回應,“沒有收到來自法院的任何起訴材料,音集協正在籌備推出自動化的收費系統。”音集協在發出公告后,又宣布與一直代其收版權費的天合文化集團有限公司解約,稱后者嚴重違法違規。這一波又一波的消息讓人炫目。看來,KTV版權授權領域這筆糊涂賬,到了該清理的時候了!
風波又起
6609首歌曲需下架
此次風波起源於10月22日音集協發布的《關於停止使用部分涉訴歌曲的公告》。該公告要求,各KTV終端生產管理商和卡拉OK經營者刪除或不再向消費者提供6609部音樂電視作品(即MV)。這些歌曲中包含《晚秋》《彎彎的月亮》《泡沫》《十年》《K歌之王》等熱門歌曲,引發社會關注。
發出這則公告的音集協,是經國家版權局正式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冊登記的我國唯一音像集體管理組織。根據法律法規,唱片公司或音樂人以自願入會的原則,在成為音集協的會員單位后,把作品授權給其管理,音集協再授權KTV等供應商使用。KTV上繳的版權費用,也由音集協按照一定比例返還給權利人。
之所以下架6609首作品,周亞平解釋說,這些歌曲的版權方並非音集協的會員單位,音集協沒有得到歌曲授權,“如果KTV堅持使用這些作品,就有可能面臨版權方的侵權訴訟和索賠。”
周亞平表示,音集協只是一個集體管理組織,此舉是為保護與音集協簽訂許可協議的用戶的利益,但音集協不能強制經營場所將作品下架。至於那些並未與音集協簽署許可協議的經營場所,“他們面臨的侵權問題不止這6609首,連音集協曲庫的歌曲都不能使用。”
音集協的公告引發一部分KTV經營者的不滿。一些經營者稱,他們已與音集協簽約繳費,現在不僅拿不到足夠多的歌曲版權,還要下架6609首歌曲,而且還有陷入版權糾紛的危險。有媒體報道,多家KTV正聯合起來向音集協發起訴訟,要求音集協提供正版的卡拉OK曲庫。
面對起訴一說,周亞平給出了最新回應:“音集協隻以收到法院發來的起訴材料為准,目前我們沒收到任何材料。”
積怨已久
爭論焦點在曲庫
記者聯系了多家KTV經營場所,多位負責人均表示話題敏感,不願表態。他們隻透露,音集協向經營商收取版權使用費按照包房數量結算,北京地區為每間包房11元/天。有演出行業相關人士透露,音集協及經營者雙方其實早有“積怨”,焦點就在於繳費后可以使用的曲庫不夠明晰,導致經營場所依舊牽扯到版權官司中。
按照周亞平的介紹,音集協可提供給經營單位使用的曲庫共有15萬首歌曲。環球、索尼、華納三大國際唱片公司,以及滾石、福茂、華研、杰威爾、中唱、太合等多家中外唱片公司都已加入。不過,記者通過音集協官方網站提供的曲庫查詢發現,部分歌曲因演唱或錄制版本不同,存在重復計算的情況。
有KTV從業者透露,自己曾依規與音集協簽署授權,但部分在音集協曲庫中出現的歌曲,卻被所屬唱片公司否認曾授權給音集協,唱片公司也沒有收到音集協返還的版權費。該唱片公司表示,他們隻把這些歌曲單獨授權給了某家KTV營業場所,唱片公司認為這樣一對一的授權,既可直接收取費用,也便於版權管理。
提到簽署許可協議和收取版權費,不得不提天合文化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合集團)。自2008年音集協成立以來,這家公司就在音集協的授權下,向經營場所收取版權使用費。11月5日,音集協再發公告,宣布解除與天合集團持續十年之久的合作關系,終止天合集團及其子公司的代收費資格,原因是“在收取版權費的具體過程中存在很多嚴重違約的情形”。
版權授權
收費模式有待明晰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1月6日,天合集團也發出公告,稱音集協單方面終止合作行為不妥,同時已向法院提出反訴。有業內人士分析,音集協與天合集團解約的原因可能是與天合集團多次拖延版權費的結算有關。
日前,周亞平証實了音集協已對天合集團及各子公司提起法律訴訟,一些有天合集團參與的合同需要進一步厘清,“目前已經處於一審程序之中,具體將等待法院判決。”周亞平還表示,音集協將著力建立新的收費模式,“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移動支付、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實現精准收費和精准分配給權利人,避免爭議。”
下一步,音集協還將與更多KTV經營機構建立合作關系。周亞平說,還有一部分KTV未與音集協簽署協議。“我們可以起訴他們非法使用曲庫,但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結果,我們希望場所能夠按照法律規定繳納版權費,讓曲庫合法化。”
行業評論人、一米觀察創始人王毅認為,音集協先公告下架6609首歌曲,隨后宣布與天合集團解約,“從這兩個接連動作猜測,下架歌曲的版權情況可能與天合集團有關。”王毅說,“這次事件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客觀上起到了推動版權正規化的作用,至少讓相關從業者和消費者注意到使用版權需要付費,有助於公眾版權意識的提升。”王毅認為,這次矛盾的爆發可以看做KTV版權授權領域的遺留問題,“在國外,授權給經營機構的歌曲版權也由集體管理組織代為管理,但不會由天合集團這類公司代為執行。版權問題在中國尚在起步,把問題擺到明面上,有助於推動版權正規化。”(韓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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