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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港澳台居民均可參加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並執業

2018年11月14日09:40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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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國家知識產權局:港澳台居民均可參加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並執業

中新社北京11月13日電 (記者 孫自法)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司長宋建華13日說,根據現行政策,港澳台居民都可以參加該局組織的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取得資質以后,可以在已經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開展執業行為。

資料圖: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中新社發 趙建國 攝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當天下午在北京舉行《專利代理條例》修改有關情況吹風會,宋建華回答中新社記者提問時作上述表示。她說,這次專利代理條例的修改,主要是定位在加大“放管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力度,確定相應舉措,支持創新創業。

宋建華指出,對於港澳台居民,2004年根據國務院有關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港澳居民開放了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港澳居民可以報名參加考試﹔2011年,根據海峽兩岸方面往來的需要,國家知識產權局針對台灣居民也開放了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根據現行政策,港澳台居民都可以參加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並在獲得資質后進行執業。

她還透露,根據國家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總體部署,國家知識產權局也在進一步研究包括專利代理在內的知識產權相關政策和舉措。

據了解,截至2017年,共有56名香港考生、1名澳門考生和436名台灣考生,已先后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的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獲得專利代理執業資格証書。(完)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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