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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9首歌下架助推版權保護

張淳藝
2018年11月13日08:5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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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6609首歌下架助推版權保護(牆內看花)

“6000多首歌從KTV下架?”這一消息11月5日登上微博熱搜。日前,我國唯一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發布公告,要求KTV終端生產管理商和卡拉OK經營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停止使用6609首音樂電視作品。要求下架的作品中,不乏《晚秋》《彎彎的月亮》等人們耳熟能詳的歌曲,所以立即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須依法取得授權,否則要承擔侵權責任。不過,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期,由於KTV經營者版權意識薄弱,卡拉OK行業侵犯著作權的事件時有發生。近年來隨著版權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普及,向權利人支付版權使用費逐漸成為KTV行業的共識。尤其2008年音集協成立后,積極代表音樂電視及音樂作品權利人進行維權,終結了卡拉OK經營者多年以來的“免費午餐”。不過,仍有一些KTV經營者心存僥幸,繼續使用未經授權歌曲從事商業經營活動。前不久,歌手葉佳修針對海南16家KTV擅自使用自己的《外婆的澎湖灣》等44首歌曲提起訴訟,16家KTV被判賠24萬元。同時,少數經營者對於版權保護存在認知誤區,以為隻要成為音集協會員並繳納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就可以一勞永逸、高枕無憂。事實上,音集協隻能代表自身的會員以及受委托的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會員,就所授權的作品發放許可,非音集協管理的作品並不在許可范圍內。如果未經權利人單獨授權,KTV使用依然構成侵權行為。

對於KTV生產商和經營者來說,6000首歌曲下架與其說是硬性要求,不如說是善意提醒,告知存在的法律風險,敦促有關經營單位自覺遵守法律,主動停止侵權。如果某些經營者法律意識淡漠,很可能面臨各種法律糾紛。

期待版權保護意識不斷深入人心,全社會都來保護原創,支持原創,不將自己的歡樂凌駕在侵犯別人權利的基礎上。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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