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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濱海一家傍名“騰訊”的企業栽了大跟頭

2018年11月13日08:31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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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企業命名想要搭便車、蹭熱度?天津濱海一家傍名“騰訊”的企業栽了大跟頭!

編者按:如今,知名企業名稱被他人搶注為公司字號的案例屢見不鮮,不僅擠壓了合法經營者的市場份額,還會造成市場的混淆和不必要的商譽損害等。因此,企業經營者應及時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他人搶注自己的企業名稱等。近日,天津濱海一家傍名“騰訊”的企業被處罰,欲知詳情,請往下讀。

企業命名莫要搭便車蹭熱度!

近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稱濱海市場管理局)對騰訊區塊鏈(天津)有限公司(下稱涉案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認定該公司未經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下稱騰訊公司)許可,擅自將“騰訊”二字作為企業字號登記注冊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責令其變更企業名稱,並作出行政處罰,罰款3000元。目前,該公司已更名。

無獨有偶,就在不久前,一家名為騰訊傳媒株式會社的韓國公司因擅自使用騰訊公司合法持有的注冊商標、標識等,被韓國首爾中央區地方法院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禁止其再使用“騰訊”名稱。

如今,知名企業名稱被他人搶注為公司字號的案例屢見不鮮,不僅擠壓了合法經營者的市場份額,還會造成市場的混淆和不必要的商譽損害等。因此,企業經營者應及時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他人搶注自己的企業名稱等。

 搶注企業名稱遭受處罰

記者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檢索后了解到,涉案公司成立於2018年4月27日,從事的業務范圍主要是“區塊鏈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涉案公司取名為“騰訊”的行為引起騰訊公司的不滿。騰訊公司向濱海市場管理局投訴稱,其在1998年11月成立之初就以“騰訊”作為企業商號進行經營,早在2016年就已經在區塊鏈領域布局,並注冊了“騰訊區塊鏈”商標,涉案公司未經騰訊公司許可,使用“騰訊區塊鏈(天津)有限公司”作為公司名稱,並登記注冊了公司,該公司的搶注行為對騰訊公司的區塊鏈業務造成了嚴重影響。

濱海市場管理局受理該案后,訊速展開調查后認定,“騰訊”作為企業字號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涉案公司已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對此,8月20日,濱海市場管理局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8月27日,涉案公司將名稱進行變更。10月15日,濱海市場管理局對涉案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考慮到該公司在使用“騰訊”作為企業字號期間未開展經營,社會影響小,未造成嚴重后果等,對其予以從輕處罰,罰款3000元。

這已不是騰訊公司首次遭遇企業名稱被搶注。今年2月14日,騰訊傳媒株式會社在韓國注冊成立。該公司在其注冊運營的Tencent Media網站上,不僅大量使用了騰訊公司的辦公區圖片,還以“騰訊傳媒”等名義宣傳自身業務、開展商業活動等,嚴重影響了騰訊公司韓國分公司的正常經營和合作代理商的權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騰訊公司向韓國首爾中央區地方法院提起禁令救濟。韓國首爾中央區地方法院經審理認為,該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禁止該公司使用“騰訊傳媒株式會社”的企業名稱等。

周密布局維護合法權益

企業名稱權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除企業自身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使用。但由於企業名稱注冊具有地域性,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會有個別企業故意將自己的企業名稱與知名企業的名稱混同,攀附知名企業的聲譽,進而損害他人權益。

知識產權律師張元媛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企業名稱被搶注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當權利人想要在同一主管機關的轄區內申請注冊公司時會因字號被佔用而無法獲得核准,最大的風險在於企業名稱被搶注后,搶注者對名稱的使用具有不可控性。舉例來說,搶注者可能在業務宣傳時稱自己是權利人的關聯公司,或借助權利人的影響開展與權利人相關業務,更嚴重的可能是,搶注者利用公眾對權利人的信任實施犯罪行為,給權利人的聲譽、利益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企業名稱被搶注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而權利人在實際維權中會面臨各種難題。據處理上述兩起案件的騰訊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企業名稱均系經行政機關核准注冊,要結合個案証據証明對方“惡意”或者該名稱可能造成混淆,都是能否成功維權的難點。尤其是海外維權時,由於可以借鑒的經驗非常少,在維權的決策和執行中會面臨更多困難。以騰訊公司在韓國的維權經驗來看,主要面臨調查取証難、維權成本高、法律及程序方面不熟悉等難題。比如,在取証環節,韓國侵權企業表面上同意替換相關侵權內容,實際上不僅沒有停止侵權,還加大了該公司在韓國的推廣力度,以騰訊公司韓國分公司的名義,誘騙他人簽訂合作合同。由於語言差異、地域差異等因素,權利人很難進行高效率取証。“因此,權利人在海外維權過程中,切忌經驗主義,搜集証據的范圍應當盡量廣泛,從涉嫌侵權的內容到形式都需要與當地律師充分溝通,並將篩選証據的工作交給當地的律師。”該負責人介紹。

對此,張元媛表示認同並指出,當權利人在海外維權時,還會面臨對當地法律、法規不熟悉的問題,這就需要臨時去了解侵權發生地的法律、法規,包括判定侵權的依據和標准、權利受損的救濟方式以及對應的維權周期等,選擇和聘請在當地有豐富維權經驗的律師,有助於權利人維權。

對於屢見不鮮的搶注行為,權利人該如何應對?張元媛建議,可採取“提前布局+事后救濟”相結合的措施。在提前布局方面,權利人可採取在目標市場提前設立分公司、積極在海外市場提交商標注冊申請等方式。當遭遇企業名稱被他人搶注情形時,權利人可以通過行政、司法等方式尋求救濟,即向行政機關(監督檢查部門等)投訴、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當然也可以嘗試直接與對方溝通協商解決。(姜旭)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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