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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互聯網法院敲響第一槌

2018年10月31日08:15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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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廣州互聯網法院敲響第一槌

“現在開庭。”10月25日9時45分,廣州互聯網法院副院長侯向磊敲響法槌。原告鄭某訴被告浙江天貓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成為廣州互聯網法院挂牌收案后首起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的案件。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法庭位於廣州琶洲互聯網產業集聚區的環球貿易中心,原告在距離法庭20余公裡的番禺家中,被告則遠在1200余公裡外的浙江杭州。

原告、被告通過網絡“進入”庭審現場,“出現”在審判席對面的大顯示器上。法官端坐屏幕前,按訴訟程序主持雙方當事人通過實時畫面、聲音,有序“隔空”舉証、質証和辯論。經審理,法官當庭判決天貓公司賠償鄭某1元。

今年7月8日,鄭某瀏覽天貓超市時發現某品牌嬰兒紙尿褲促銷信息,“單箱價格189元,7月10日0時開始團購活動,前5分鐘單箱39.9元,每人限購5箱”。鄭某遂將5箱紙尿褲加入購物車,將商品鏈接發布到微信群,告知家人一起搶購。鄭某及家人從9日晚熬夜到10日凌晨,卻發現購物車裡的商品不能支付,團購開始時間也變為當天上午10時。但當鄭某10時再次打開天貓客戶端購買時,“前5分鐘單箱39.9元,每人限購5箱”的優惠沒有了,最終隻以189元的價格購買了一箱紙尿褲。之后鄭某多次與客服溝通未果,遂訴至法院,訴請被告賠償損失1元並賠禮道歉。

天貓公司答辯稱,促銷頁面信息有誤系工作人員疏忽導致,並不是臨時更改促銷信息,不存在欺詐,不應承擔責任。網站發現錯誤后,於7月9日9時44分及時將圖片內容更正。同時,網站為保証公示時間留足24小時,將團購活動推遲到10日10時開始。天貓公司認為,錯誤促銷信息非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且宣傳展示期未開放下單功能,雙方未達成網絡購物合同。將商品加入購物車的行為僅為購買意向,不具備法律效力。

整個庭審的法庭調查、辯論全程線上進行。法官有效引導雙方圍繞雙方當事人是否就39.9元的案涉商品成立合同關系,被告撤銷限時搶購價39.9元促銷信息的行為是否損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被告應否向原告賠償損失並賠禮道歉等爭議焦點充分發表意見。

10時50分,法官再次敲響法槌,當庭作出宣判:雙方未成立合同關系,專業電商天貓公司此類促銷信息為不可撤要約,損害了鄭某的信賴利益,但未損害其自然人人格利益,故判決賠償鄭某具有重要象征意義的1元損失,賠禮道歉未予支持。宣判后,法官在線對當事人雙方進行了釋法答疑。

“對比我在傳統法院多年的審判經歷來說,這個案件的審理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快。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一般在傳統法院需要3個月才能走完全部訴訟流程,現在隻需15天就完成了立案、送達、審理到宣判的全過程,縮短超過80%的時間成本。”宣判后,侯向磊對記者說。

侯向磊口中的快,體現在立案送達快、舉証質証快、庭審裁判快。

原告於10月11日12時30分線上提交申請,互聯網法院於當天審核並立案,平台自動向被告工商登記信息披露的有效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發送簡要訴訟信息,被告當天就登錄訴訟平台應訴答辯。

原、被告均已庭前在線完成証據交換,系統留言方式異時、異地回復質証意見,便於法官庭前總結爭議焦點。通過對接互聯網企業,確保訴訟材料安全可控、實時流轉,實現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此外,廣州互聯網法院推行微信小程序、WEB頁面、手機App多端線上庭審模式,實現“跨時空”異地庭審。庭審中,應用了新一代“無人記錄”庭審技術,實現“視頻+音頻+文字”多鏈路、全同步智能記錄體系,極大提高了庭審效率。

據了解,自9月28日挂牌收案以來截至10月24日,廣州互聯網法院在線訴訟平台訪問量約211.5萬次,注冊用戶5.5萬余人,收到立案申請1163件,涉案標的額超過2600萬元,其中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最多,網絡服務合同糾紛、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次之。

□ 本報記者 章寧旦

□ 本報通訊員 潘玲娜 段莉瓊

(責編:龔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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