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戴歪的“帽子”遮住創新的眼睛

在大家的印象中,諾貝爾獎獲得者通常都有著較高的職稱或職位。從這個角度來看,今年諾貝爾獎物理學得主唐娜·斯特裡克蘭就顯得有些“另類”了,她只是滑鐵盧大學的一名副教授。她說,自己是一個有點懶惰的人,隻做自己想做的事,“不申請正教授又不會失去工作”,所以從未申請過。唐娜對於教授這頂“帽子”的態度,讓我們不得不再次提起社會上被詬病多年卻依然存在的“唯帽子是舉”。
其實,“帽子”最初是頂好“帽子”。為了讓更多的人才涌現,國家有關部門和各省市實施人才計劃,為優秀人才授予稱號、提供相應的正向激勵,的確促進了他們的成長,加快了我國創新的腳步。只是,隨著附加在“帽子”上的物質因素越來越多,“帽子”也就越戴越歪。一些地方和科研機構按“規格”定制“帽子”,造成人才“帽子”滿天飛﹔以“帽子”評定科研成果、配置科技資源,導致人才計劃的良好初衷在執行中走了樣。
更嚴重的是,數“帽子”成了單一的評價標准,戴歪的“帽子”遮住了創新的“眼睛”。為了搶“帽子”,很多科研人員偏離了正確的研究方向,不做原創的,隻做跟風的、短平快的,離“帽子”近了,離貢獻遠了﹔甚至另辟蹊徑,找關系,拼運作能力,離投機鑽營近了,離科學精神遠了。為了搶戴著“帽子”的人才,不少科研機構不顧實際、不惜重金,挖來再說。如此草率,容易出現人才供給與需求的錯配,也會帶來科研梯隊結構的不合理,無法確保持續的創新產出,更難形成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成果。
所以,是時候把“帽子”扶正了。既然“帽子”過多過濫,那就完善頂層設計,梳理整合各類各種人才計劃,重復、不合理、質量不高的予以精簡,口碑好、質量高、影響廣的予以保留,避免政出多門、定位重疊,讓科研人員把時間和精力放在搞創新研究上。這並不是要減少對優秀人才的激勵,而是在整合的基礎上給予他們更為有力有效的支持。同時,還要完善跟蹤評估和淘汰制度,評估不達標者應被“摘帽”。畢竟,“帽子”代表的是科研人員某個時間段內的研究水平,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帽子”會有不“合身”的時候,被摘下也是敦促創新腳步不能停。
既然評價標准“唯帽子是舉”,那就改革人才評價體系,建立符合人才發展規律的評價機制,既看“帽子”,更看“裡子”。也就是說,既看已經獲得的榮譽,更看人才當前的創新能力和未來的創新潛力,不把教育和工作背景簡單等同於科研水平,而是注重憑能力、憑實績、憑貢獻評價人才,使人才稱號回歸學術性、榮譽性本質,避免與物質利益直接挂鉤。同樣的道理,要讓科研機構不以頭銜論人才,還要改革針對科研機構的評價體系,不以“帽子”人才多寡為其科研能力排定順序。事實上,關於改革現有評價體系,我國一直在努力,近年來出台了不少接地氣、實打實的舉措,關鍵是要在落實上更進一步。
最終,我們要回到“唯才是舉”的正途上。隻有這樣,才能找到“真英雄”,讓更多擁有真才實干的人“冒”出來﹔隻有這樣,才能為我國創新事業留人、選人,讓創新型國家建設蹄疾步穩。(牛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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