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作品如何解侵權之憂?

首映當天收獲近3億元票房的電影《愛情公寓》受到影迷的熱捧,但在上映之前,卻陷入了一起知識產權糾紛。
近日,聯凡計算機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下稱聯凡公司)以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上海高格影視制作有限公司(下稱高格公司)、上海電影(集團)有限公司、上海騰訊影業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大地時代文化傳播(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合瑞影業文化有限公司、北京金沙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起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六被告停止所有宣傳、發行電影《愛情公寓》的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並連帶賠償聯凡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5100萬元。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已受理該案,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近年來,以相同人物名稱等創作出的同人作品愈發多見,而由此帶來的侵權糾紛也屢見不鮮。有關專家表示,由於同人作品對原作品的使用不僅涉及原有角色名稱的使用,還可能延用人物之間復雜關系等,很容易引發著作權侵權糾紛﹔不僅如此,同人作品本質上帶有希望利用原有作品角色在觀眾或讀者中已經形成的影響力,從而幫助新作品在同類作品的市場競爭中佔據優勢地位的嫌疑,因此,其很可能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版權屬誰家?
電影《愛情公寓》是情景電視劇《愛情公寓》的電影版。從2008年起,電視劇《愛情公寓》在播出的6年時間裡,先后推出了《愛情公寓2》《愛情公寓3》等系列作品,講述了劇中人物“胡一菲”“曾小賢”“關谷神奇”“呂子喬”等嬉笑怒罵的生活。
8月6日,在《愛情公寓》電影上映前夕,微博認証號“愛情公寓”稱,《愛情公寓》由聯凡公司投資並享有全部權利,在聯凡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高格公司、汪某(電視劇《愛情公寓》系列制片人、編劇)等人擅自投資、制作、發行電影《愛情公寓》,聯凡公司已向各大出品、發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訴訟,並向國家電影局及中國電影集團公司提出停止上映的請求。
隨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了聯凡公司的起訴。聯凡公司訴稱,六被告未經許可擅自在電影名稱以及電影官方微博名稱、宣傳活動等多次使用其擁有商標權的“愛情公寓”“曾小賢”“胡一菲”等注冊商標,侵犯了聯凡公司的商標權。另外,電影《愛情公寓》的創意取自聯凡公司享有權利的電視劇《愛情公寓》《愛情公寓2》,使用了“愛情公寓”字樣、選取了基本相同的演員班底拍攝電影、使用了“原班人馬 十年重聚”等宣傳語,容易使相關公眾混淆誤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據此,聯凡公司請求法院判令六被告停止侵權,並連帶賠償聯凡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5100萬元。
之后,“電影愛情公寓官微”發布“關於電影《愛情公寓》版權的重要聲明”稱,電影《愛情公寓》由高格公司基於系列電視劇《愛情公寓》編劇汪某的原創劇本制作,高格公司依法擁有電影《愛情公寓》完整著作權,並已事先獲得了一切必需的法律授權與許可。對於針對電影《愛情公寓》知識產權進行惡意誹謗和騷擾的行為,高格公司保留對其進行訴訟乃至追責的權利。同時,聲明中表示,高格公司擁有包括“愛情公寓”logo在第16、24、26、35等類別的商標權,擁有進行與“愛情公寓”相關的文字處理、演員的商業管理等相關權利。
如何避風險?
近年來,以既有作品中相同或近似的角色等創作的同人作品不勝枚舉,而由此引發的侵權糾紛也並不少見。比如,因認為楊治(筆名江南)在其作品《此間的少年》中使用郭靖、黃蓉、喬峰等武俠人物侵犯著作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金庸將楊治起訴至法院﹔因認為《人再囧途之泰囧》對《人在囧途》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人在囧途》的權利人武漢華旗影視制作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訴《人再囧途之泰囧》的權利人北京光線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等。
那麼,同人作品會面臨哪些侵權風險?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法學院副教授何雋在接受採訪時介紹,同人作品侵權糾紛主要集中於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在著作權侵權糾紛中,由於同人作品不僅會使用原有的角色名稱,還會延用該角色的性格特征、社會關系等元素,如果上述使用還伴隨著具體情節的展開被納入新作品中,則可能導致新作品與原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構成著作權侵權。而在同人作品引發的不正當競爭問題上,如果原作品的角色已經具備了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具備了特定的指代與識別功能,那麼利用已有角色創作的同人作品,就很有可能借助原作品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來提高新作品的市場吸引力,從而獲得市場競爭優勢,很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認定同人作品是否侵犯著作權的關鍵在於同人作品是否利用了原作品的獨創性表達。如果只是單純使用原角色的名稱和符號化的個性特征,以及簡單化的人物關系(如父子關系、戀人關系)等,則通常不構成著作權侵權。”何雋表示,在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上,同人作品面臨的侵權風險很大。同人作品本質上能夠借助原作品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來提高其市場吸引力,獲得市場競爭優勢,同時也可能擠佔原作品后續創作的市場空間。
如何在創作同人作品的同時,又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在何雋看來,如果希望利用原作品的人物等創作新的文學、影視作品,獲得原作品權利人的授權或者與原作品權利人達成合作都是首選途徑。如果沒有得到原作品權利人的授權,無論在新作品的創作中如何規避,都有涉嫌侵權的風險。不僅如此,在同人作品的創作過程中,作者要避免利用原作品中各種人物、角色之間錯綜復雜的人物關系等,因為從這些具體關系中,讀者、觀眾很容易聯系到原作品部分或全部故事情節。(張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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