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研究建立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

2018年07月13日09:04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資訊網
 
原標題:我國將研究建立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

7月9日,第四次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會議在山東青島召開。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從3個方面對過去5年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進行了總結,並對今后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提出了要求。其中,陶凱元指出,我國要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法院體系建設,加強現狀分析和國際趨勢研判,研究建立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

陶凱元指出,改革創新是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事業持續發展的動力,是推進知識產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抓手。我國要按照中央改革部署,以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敢於闖難關的擔當和勇氣,狠抓落實,緊抓快干,把各項改革措施做實、做細、做好,不斷將改革推向深入,確保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在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方面,陶凱元指出,我國要從加強知識產權法院體系建設、完善知識產權案件審判機制、推進知識產權訴訟制度改革3個方面著手。在體系建設方面,陶凱元強調,知識產權法院體系建設是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創新的重中之重。我國要加強現狀分析和國際趨勢研判,研究建立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研究在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創新保護需求較大、技術類案件數量較多、工作基礎較好的地區適當增設知識產權法庭,有效滿足創新活躍地區對於知識產權專門化審判的司法需求。在當前省以下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的形勢下,知識產權專門法庭的成立更具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全面完善知識產權案件審判機制方面,陶凱元指出,我國要深入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審判機制,切實把知識產權和反壟斷行政執法案件、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納入“三合一”審理范圍。前述行政和刑事案件雖然所佔比重極小,但對於完善案件審理機制、增強頂層設計合理性和提高司法公信力極為重要。各級法院要從大局出發,嚴格落實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機制,有效解決制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發展的制度瓶頸﹔要根據知識產權案件審判的特殊性,比較分析域外經驗,結合我國實際,研究制定我國知識產權案件審理特別程序法。

在積極推進知識產權訴訟制度改革方面,我國應總結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速審機制經驗,探索對事實相對清楚、權利義務相對明確的案件集中進行快審快辦﹔推進裁判文書繁簡分流,簡化常見簡單案件裁判文書體例﹔強化疑難復雜案件裁判文書說理的針對性和適當性,處理好權威性和大眾性、專業性和通俗性的關系,將司法理念和裁判理由以群眾喜聞樂見、耳熟能詳的方式表達出來﹔積極推進知識產權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暢通訴訟與仲裁、調解的對接機制,探索案件調解前置程序改革試點,促使各類糾紛解決方式各得其所、各盡其能、多元共治、形成合力,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效率。(馮飛)

(責編:龔霏菲、王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