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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共有30多家出版社未經許可出版巴金的《家》,其中11家出版社的圖書仍在售

巴金“激流三部曲”如何沖破盜版之困?

2018年07月13日09:05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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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巴金“激流三部曲”如何沖破盜版之困?

巴金是我國現代文學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代表作“激流三部曲”《家》《春》《秋》為現代文學史上不朽的經典,數十年暢銷不衰,激勵了一代又一代中國青年。然而,近年來,“激流三部曲”卻遭遇盜版之困,特別是《家》被侵權的情況更為嚴重,這嚴重侵犯了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北京開卷圖書查詢系統,我們查到有30多家出版社曾未經授權出版過《家》,而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等11家出版社出版的《家》目前依然在市場上銷售。”6月28日,人民文學出版社在京舉辦的“巴金作品《家》《春》《秋》維權通報會”上,人民文學出版社副總編輯應紅宣布,針對各種盜版《家》《春》《秋》的行為展開維權行動,其中,對於吉林大學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等4家出版社的涉嫌侵權行為,該社已委托律師取証完畢,已向法院提交了起訴材料。接下來,該社還將繼續取証,針對其他涉嫌侵權的出版社提起訴訟。

“‘激流三部曲’遭遇盜版並不是個案,近年來很多我國現代作家的作品都不同程度地遭遇過侵權盜版,這種情況應引起重視。”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干事張洪波認為,打擊圖書侵權盜版,獲得授權的出版社要負擔起維護作家權益、自身專有出版權、市場秩序的責任,通過多種途徑進行有效維權,與各方一起共同淨化圖書市場。

11家出版社涉嫌侵權

人民文學出版社與巴金之間的淵源頗深,自建社之初就與巴金達成合作出版“激流三部曲”,並於1953年、1962年和1981年3次對作品進行改版。在這3個版本的基礎上,人民文學出版社推出了面貌多樣、裝幀各異的《家》《春》《秋》,不同版本的封面都能呈現出不同的時代特色。巴金去世后,人民文學出版社與巴金的家屬依舊保持著合作關系。迄今為止,《家》累計印數達650萬冊,《春》累計印數達290萬冊,《秋》累計印數達280萬冊,而這3本圖書的累計印次已超過500次。

“人民文學出版社獲得的是‘激流三部曲’的專有出版權,而近年來,市場上不斷出現各種版本的非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家》《春》《秋》,嚴重侵犯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也嚴重侵犯了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專有出版權。”應紅介紹,針對這些侵權行為,人民文學出版社曾以各種方式表示過不滿,也曾告知部分出版單位應停止侵權行為,但收效甚微,各種形式的侵權行為愈演愈烈。

“激流三部曲”中,為何《家》遭遇盜版的情況最嚴重?人民文學出版社策劃部主任宋強介紹,這是因為《家》一直被列入中小學新課標必讀叢書,市場需求大,因此出現各種侵權盜版,一些出版社打著教材的名義未經許可出版發行,甚至還有出版社找到巴金的女兒李小林希望得到授權,在遭到拒絕之后仍然擅自出版。“各種涉嫌侵權行為可梳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整本的復制盜版,另外一種是對《家》進行縮編或者匯編,加上一些所謂的名家指點、教師點評之類的內容。”宋強介紹,如吉林出版集團和吉林大學出版社以多版本的形式出版《家》﹔江蘇鳳凰美術出版社曾找到李小林希望獲得授權,被拒絕后就直接出版﹔多年前南京大學出版社曾與人民文學出版社就此前糾紛簽署了侵權和解協議,明確約定南京大學出版社應於2009年9月9日前收回並銷毀已在市場上流通的全部侵權圖書,但他們近期還能購買到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家》,其並沒有履行和解協議,而且不斷擴大侵權行為。

截至目前,《家》的盜版圖書發行量有多少?宋強表示很難統計,給他們帶來的損失也難以計算。“此次公示部分涉嫌嚴重侵權的出版單位及其相關《家》《春》《秋》出版物,就是希望其能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主動向巴金家屬及人民文學出版社道歉,並賠償損失,也希望廣大讀者能夠擦亮眼睛,購買正版圖書,抵制盜版。”應紅表示。

記者就人民文學出版社提供的名單採訪了其中幾家出版社,其中,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總編室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一向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不會惡意侵犯他人的版權,目前還不了解具體情況,會去查看相關出版合同﹔吉林大學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總編辦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她個人還沒有收到相關信息,正在了解情況。

多種途徑保護版權

文著協長期關注出版社和作家之間的圖書授權問題以及獲得專有出版權的出版社維權難題。“雖然近年來國內版權保護環境有很大好轉,但有些出版社受利益驅使漠視版權問題,一些中國現當代作家以及國外作家的圖書被侵權盜版,其中有些出版社侵權盜版的時間跨度非常長,圖書銷售量非常大,且難以計算,特別是絕大部分圖書是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銷售的,給權利人維權帶來難度。”張洪波表示。

就獲得授權的出版社而言,圖書侵權盜版不單涉及其專有出版權,還涉及作者、譯者的匯編權等。出版社如何維權?張洪波建議,首先,出版社在與作家簽訂出版合同時要明確授權范圍,這有利於出版社以后主張權利。其次,出版社可以通過多種途徑維權,如可以請求版權行政機關或文化市場執法部門查處。他介紹,在行政查處中,如果侵權者的違法所得超過5萬元,可以對其給予兩倍到五倍的罰款﹔如果權利人的損失或侵權者的違法所得無法計算,可以根據相關情況給予法定的最高25萬元的罰款。這種方式更便捷、快速,案件可以得到快速處理。當然,在請求行政機關查處的同時,出版社還可以進行司法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張洪波還提出一些維權小技巧:如果涉嫌侵權出版者是上市公司或正在申請上市的公司,權利人可以向其上級出版單位或者集團投訴,因為這種事情對他們的影響很大,一般會快速進行處理。有些出版社在未取得授權出版圖書時,往往會在圖書中發布一個“免責”聲明,如稱“本套書在編審過程中有一部分作者未能取得聯系,在此深表歉意,敬請作者見到此類聲明后盡快與我們聯系”。這種聲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張洪波認為,這種聲明沒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不會認可。另外,目前網絡平台上盜版電子書和有聲書也非常多,他建議獲得作家圖書電子版權和復制權、表演權的出版社,也要加大這方面的維權。

其實,除“激流三部曲”,人民文學出版社還曾經對畢飛宇等名家的作品展開維權活動。“近幾年,人民文學出版社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打了一些官司,如畢飛宇《推拿》維權案、馬愛農翻譯作品維權案等,以及很多沒有向外界公布的案件。”宋強表示,他們並不想打官司,因為打官司費時費力而獲得的賠償卻非常少,但他們還是努力去做,可以說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他希望通過這種努力來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以及自身的利益,引發業界的重視,共同營造一個健康的圖書出版環境。(竇新穎)

(責編:龔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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