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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專利獵手盯上索尼卻在中國“開槍”

張 曄
2016年11月29日07:43 |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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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國外專利獵手盯上索尼卻在中國“開槍”

“暫時沒有具體的應對方案,但是我們會與知識產權專家和知識產權法庭密切溝通,時刻關注這個案件的進展。”

11月28日,在南京舉行的紫金知識產權國際峰會上,當科技日報記者問及索尼移動被一家名叫“無線未來科技公司”訴至南京市中院的案件時,小米科技高級副總裁王翔做出回應。

一家加拿大NPE機構(即專利非實施主體)欲起訴索尼公司,它選擇了一個讓人意想不到的地方:中國。美國《華爾街日報》為此刊文稱,中國正成為專利官司起訴更具吸引力的地方。

由於原告為NPE機構,涉案專利可能屬於標准必要專利,該案引起了國內廣泛關注。

NPE機構首次在華發起訴訟有啥信號

NPE機構是指自己不從事專利產品的生產,而是通過專利許可授權獲益的機構。

11月初,總部位於加拿大的NPE機構Wi-lan的子公司——無線未來科技,向南京市中院起訴索尼移動公司專利侵權,向索尼索賠800萬元,同時請求法院給予禁令。如果該公司勝訴,將阻止索尼在中國銷售或者出口涉案標准智能手機。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這是中國第一起外國非執業實體訴外國科技公司案”,雙方曾對此進行了長達兩年的談判,談判無果后,無線未來科技公司發起了本次訴訟。

2014年的公開報道顯示,Wi-lan當時已與130家公司簽署了4G LTE(長期演進)技術專利的授權協議,其中就包括諾基亞。

截至目前,Wi-lan僅在美國就針對100多家科技公司發起300多起專利侵權訴訟,被告包括蘋果、高通、愛立信、中興、聯想、HTC等企業,可謂經驗豐富的“老獵手”。

如今,Wi-lan把專利訴訟戰火燒至國內,雖然起訴對象並非國內廠商,但可謂來者不善。

南京理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董新凱教授認為,相比歐美國家,在中國發起專利訴訟的時間和金錢成本更低,且中國已成為全球制造業基地,大批企業可能成為專利訴訟的目標。

“Wi-lan選擇索尼公司進行起訴,不排除是一個投石問路的舉動,試探國內知識產權和專利權司法保護的力度。”董新凱說,一旦案件結果理想,不排除該公司向國內手機廠商發起訴訟,同時也會有更多的NPE機構將訴訟戰場選在中國。

“中國將會成為像美國一樣的知識產權中心。”王翔表示,“當然對於中國企業來說,這是一個主場,大量的發明和技術都是在中國完成,也熟悉本土的商業環境和法律環境。我們願意與法律界一起把中國的知識產權仲裁帶到更高的水平。”

濫用標准必要專利權會砸自己的腳

記者調查得知,此次涉案專利為ZL2008800227075號發明專利,專利名稱為“通信網絡系統中控制信道”,申請人為諾基亞西門子通信公司,申請日期為2008年5月6日,授權公告日期為2013年4月3日。

通信專家解讀稱,由於該專利涉及4G LTE網絡中控制信道的分配和解碼,與中國通信行業標准中相同技術領域的內容相關,因此該專利很可能構成標准必要專利。而標准必要專利是實施相應標准產品的生產、制造無法繞開的專利。

因此,有媒體悲觀地稱:一旦該專利被認定構成標准必要專利,那麼需要為此“買單”的就不僅是索尼,而是整個智能手機行業。

董新凱則認為,對於繞不開的標准必要專利,國內廠商應主動與專利所有者展開談判,確定專利許可費。如果對方濫用標准必要專利權,則有可能被法院或行政執法機構按《反壟斷法》進行處罰,前幾年廣為人知的華為起訴IDC、國家發改委處罰高通等,都是由於專利所有者以標准必要專利為要挾提出苛刻條件。

中國迄今為止最大規模的反壟斷案的主角——高通公司,28日也派代表參加紫金知識產權國際峰會。

面對記者關於保障專利權與壟斷行為如何區分的提問,該公司高級副總裁趙斌說:“專利許可是一個通過市場調節又有政府監督的機制。我們通過商業談判簽訂許可協議,保証了多方權益,也讓創新者收取一定回報,進行下一輪的正循環創新。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在不斷進行修正,甚至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這一切都是讓這個機制越來越完善。”

趙斌表示,高通公司每年投入20%的稅前收入用於研發,並申請大量的專利,是中國知識產權部門最大的客戶。

“發起專利訴訟首先要在對手家門口獲得知識產權,外企在中國申請大量的專利是一項重要的布局。”董新凱反思:“我們企業為什麼不能到別人那去布局,改變總是充當被控訴的角色,用必要的籌碼制約對方?”(科技日報南京11月28日電)

(責編:賀迎春、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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