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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手機出海:“跑男團”緣何爭登高通“大船”

李俊慧
2016年02月25日09:22 | 來源:人民網-IT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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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餡餅是從天而降的,隻羨慕地主人前吃肉,沒看到地主半夜不睡,是無法超過地主的。

在新興技術領域,更是如此,不參與標准制定,不投入技術研發,不形成專利護欄,能贏百米短跑,卻很贏馬拉鬆十公裡長跑,國產手機廠商營銷要強,技術也要硬起來,才可能在未來的5G時代贏得更多話語權。

“上船需買票”

這原本是最淺顯的道理,但是,如果船主被處罰了,船上的乘客或要上船的乘客可能就會心生猶豫,甚至會萌生“逃票”的想法了。但是,當船主交完了罰單,該“補票”的還是需要補票,否則,乘客隻能下船了。

日前,高通和聯想對外宣布雙方已經達成新的3G和4G中國專利許可協議,協議覆蓋摩托羅拉和聯想銷售的終端。

按照協議條款,高通授予聯想開發、制造和銷售3G(WCDMA及CDMA2000)和4G(其中包括“三模”LTE-TDD、TD-SCDMA和GSM)完整設備的付費專利許可。聯想集團應支付的專利費用與高通向發改委所提交的整改措施條款相一致。

至此,包括中興、華為、小米、奇酷、聯想、TCL、海爾等80多家國內主要廠商已相繼與高通重新達成專利許可協議。

如果把高通看做“船主”的話,那麼,高通所擁有的上萬件通信技術領域發明專利則是一艘牢固的“大船”,在出海征戰成為手機行業共識的當下,留給國產手機廠商組成的“跑男團”的選擇,恐怕隻剩兩條“要麼買票或補票盡快上船,要麼抓緊下船選擇轉型”。

1、乘客逃票:“船主”高通被打落的牙齒咽肚裡

在高通與聯想達成專利許可協議的報道,有一句話特別值得注意,那就是“聯想集團應支付的專利費用與高通向發改委所提交的整改措施條款相一致”。

事實上,在國內未啟動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之前,高通的“船票”生意一直是穩中有升的。

高通發布的歷年財報顯示,2012年至2014年期間,高通每季度的淨利潤均在18億美元之上,而2015年連續四個季度淨利潤均在18億美元以下,其中,2015年一季度至四季度淨利潤分別為:10.5億美元、12億美元、11億美元和15億美元。

其中,2015年一季度高通淨利潤“腰斬”的原因是向發改委一次性繳納了“60.88億元,約合9.75億美元”的巨額“罰單”。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局(以下簡稱“發改委反壟斷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發改委反壟斷局2013年11月對高通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進行立案,並於2015年2月9日對高通作出處罰。

簡單說,在高通接受發壟斷調查期間,高通的營收及淨利潤並非受到太大影響,反倒是交完罰款后,自身的淨利潤連續多個季度下滑,並在2015年三季度達到了冰點。

雖然2015年國內智能手機市場出貨量總體再創新高,但是,“船主”高通的“船票”收益卻呈現下滑趨勢。

由此可見,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高通提出的多項整改要求,加劇了國內手機廠商集體觀望、拖延甚至“逃票”的“僥幸心理”。

如今,一句“聯想集團應支付的專利費用與高通向發改委所提交的整改措施條款相一致”,表明無論是高通、還是中國的手機廠商,都必須遵守國家發改委的整改決定:已經簽署的所有協議顯然都已經遵循了發改委的整改決定,還未簽署的遲早也要遵循發改委的整改決定。

2、重新補票海外市場風浪大高通大船可遮雨

2015年11月,高通總裁德裡克-阿伯利(Derek Aberle)在公司發布季度財報后,在面向分析師召開的電話會議上稱,由於部分中國手持設備制造商瞞報銷量,或停止支付無線技術專利許可費,公司許可收入減少,致使當季淨利潤減少44%。

雖然,高通並未直接披露是那些廠商拖欠或拒繳專利許可費用,但從近期國產手機廠商相繼與高通重新簽署專利許可協議的時間順序,也可窺見一斑。

2015年12月3日,高通和小米聯合宣布,雙方已經簽署了專利授權協議。高通授予小米開發、制造和銷售3G(WCDMA及CDMA2000)和4G(包括3模LTE-TDD、TD-SCDMA和GSM)完整設備的付費專利許可,小米公司繼續向高通支付專利費用。

而時間往前倒推20多天,2015年11月19日,小米在美因涉嫌專利侵權而BlueSpike起訴,時間再往前推1年多,2014年12月11日,因涉嫌侵犯愛立信所擁有的ARM、EDGE、3G等相關技術等8項專利,小米在印度被愛立信訴至印度德裡高等法院。

小米在征戰海外市場接連遭遇“專利劫殺”,既讓小米等國產手機廠商認識到海外市場游戲規則的現實性和殘酷性,也讓小米等國產手機廠商領會了高通專利許可模式的“實用性”。

事實上,在國產手機廠商爭相瞄上的印度市場,如果沒有高通的“專利庇護”,小米可能早就鎩羽而歸且損失慘重。

當時,愛立信申請的“禁止小米在印度市場銷售、推廣、制造及進口涉嫌侵犯愛立信專利的相關產品,並要求小米和其印度當地的電子商務合作伙伴Flipkart,暫時停止銷售愛立信起訴的涉案專利產品”臨時禁令獲得法院同意。

隨后,小米按照“每台設備預繳 100 印度盧比於法院提存”的條件,獲得使用高通芯片手機的繼續銷售許可,而對於搭載聯發科芯片的手機則依舊處於“禁售”狀態。

3、征戰海外:抱團取暖或選擇大船成行業共識

截止目前,包括中興、華為、小米、奇酷、聯想、TCL、海爾等80多家國內主要廠商已相繼與高通重新達成專利許可協議。

按照Trendforce統計的2015年全球手機發貨量排名,伴隨華為、小米、聯想、中興等國產手機廠商相繼與高通簽署專利許可協議,意味著全球手機市場中絕大多數廠商已相繼“買票”登上高通“大船”。

據媒體報道,2015年美國共授予298407項專利,其中,IBM、三星、佳能和高通位列前四強。

而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統計數據顯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高通在中國國內累計獲得的專利授權中,包括:5443件發明專利和3件外觀設計專利。此外,高通還有7376件發明專利已進入“發明公布”階段。

簡單說,高通持有的專利99%以上屬於含金量最高的發明專利。對於持有專利較少的廠商而言,比如小米、錘子等,借助高通搭建的專利許可模式,幫助其降低了被其他持有較多專利廠商興訴維權的風險,方便其快速進入智能手機市場。

對整個手機行業來說,因為高通在手機產業鏈中居於核心地位,其搭建的專利許可模式,縮短了不同手機廠商之間創新技術的應用周期,拉近了不同手機廠商之間的技術差距,讓很多最新技術能較早進入應用領域,將手機廠商的比拼和競爭,主要限定在如何快速將終端產品實現差異化和推向市場、搶奪更多的用戶。

更重要的是,由於高通此前在2G、3G、4G等通信技術領域均有相當的專利積累,對於國產手機廠商出海征戰海外市場時,可有效制衡或抵御來自愛立信等其它巨頭的專利“討伐”,贏得寶貴的市場時間跑馬圈地。

事實上,並購摩托羅拉后的聯想以及專利積累深厚的中興、華為相繼與高通達成專利許可協議,一方面,說明它們無法繞開高通專利,另一方面,也說明搶佔海外市場也離不開高通。

顯然,如果說2015年部分國產手機廠商出海還是“試水”的話,那麼,在國內市場日趨飽和的2016年,國產手機廠商出海已成絕大多數的必然之路。

如果抱團取暖不夠,那麼,選擇大樹庇護則是現實選擇,而這應該是,面對“船主”高通,大多數國產手機廠商從“逃票”轉向“補票”的關鍵所在。

注:此文屬於人民網登載的商業信息,文章內容不代表本網觀點,僅供參考。

(責編:馬麗、趙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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