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我國專利法實施30周年之際
展開時代創新畫卷 譜寫中國專利華章
2015年04月08日09:19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手機看新聞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我國專利法的生命,從1985年4月1日正式實施開始。30年來,我國專利制度不斷健全和完善,向全世界展現了我國進行改革開放、依法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決心,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奇跡寫下精彩注解。30年風雲激蕩,30載波瀾壯闊。30年發生在專利法實施中的一切,或許能幫助我們展開時代創新畫卷,譜寫中國專利華章。
該用什麼樣的語言描述這30年?
我國專利法實施的30年,也是全社會創新活力迸發的30年。回望這30年,留在記憶裡的,不只是節節攀升的數字,更有一個個飽含時代溫度的創新故事。30年來,中國社會經歷了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翻天覆地的轉變,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創造了舉世矚目的經濟奇跡。在各種探索中國崛起的努力中,專利法作為知識產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被賦予了通過產權制度變遷釋放創新活力,推動經濟跨越發展的光榮使命,為我國引進外資和先進技術,激勵優秀人才投入到技術創新活動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30年來,隨著專利法深入貫徹實施,我國專利創造能力不斷提升,特別是企業作為專利創造主體的地位進一步增強。在專利制度的保駕護航下,各行各業一大批創新成果的廣泛應用,有效地推動了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30年來,我們立足國情,探索建立了具有我國特色並行之有效的司法和行政保護“兩條途徑、並行運作”的專利保護模式,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也有了顯著提高。
該用什麼樣的眼光評價這30年?
隨著知識經濟和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專利日益成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相應地,專利制度作為一項激勵和保護創新的基礎性法律制度,在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回顧專利制度30年的發展歷程,我們不難看出,專利制度在我國的建立、發展和完善,與我國改革開放的歷史進程密不可分,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相連,而專利制度的發展又為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特別是2008年專利法第三次修改以來,專利法的實施取得了顯著成效,為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該用什麼樣的足跡延續這30年?
近年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工作,將知識產權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8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的知識產權工作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把全社會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創新發展上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並將其作為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的五大法治體系之一﹔值得一提的是,近日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更是明確提出,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推動修訂專利法,完善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這為進一步深入貫徹實施專利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在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今天,我國專利制度在實施過程中還面臨著專利質量亟待提升、專利市場價值沒有充分體現、專利侵權行為時有發生、專利公共和社會服務能力不強等問題,不僅制約著專利制度更好地發揮推動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也不適應當前我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形勢,是今后必須下大力氣解決的問題。古語三十而立。30年后的今天,歷史的長河依然奔涌不息。“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30年來,我們曾經受考驗,艱辛探索﹔我們也曾驅散陰霾,信心百倍。盡管我們遭遇了眾多急流險灘,但航向始終如一。我們始終深信,專利法的生命力,源自波瀾壯闊的社會實踐。在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努力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實踐中,我國專利法必將進一步釋放激勵創新、保護創新的巨大能量,必將不斷煥發新的生機和活力!